电工吧
◎ 电工吧 >> 设为首页 >> 加入收藏>> 联系方式 >> 投稿 >>留言 
网站首页 · 电工新闻 · 电工基础 · 电力技术 · 电子技术 · 电工图片 · 电工法规 · 电工图书 · 电工搜索 · 论坛交流
 
      最新新闻
 · 电源标准简介 
 · 线性NTC温度传感器电气参数 
 · 前平板电视主要是指液晶 
 · 电子行业部份法规 
 · 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 
 · 国家计委宣布《十五》高技 
 · 优先发展的环保产业重点领 
 · 关于加强地面数字电视试验 
      推荐新闻

 · 电子行业部份法规
 · 家用视听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
 · 计算机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
 · 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
 · 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
 · 电脑三包责任规定(全文+附件
 · 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

 
  ■ 所在位置:首页>>电工法规>>电子法规>>正文
 

我国鼓励中小企业投资增值电信市场


信息产业部副部长张春江今天在此间认为,我国近10年发展增值电信服务的一个不足在于市场准入门槛过高、过严。他表示,我国将放松增值电信市场准入,鼓励中小企业在这一领域大展身手。
据介绍,我国即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,增值电信交作为首先开放的电信领域对外开放。信息产业部将积极鼓励各类投资主体依法进入增值电信市场。他强调,增值电信服务领域充满商机,是中小企业的重要用武之地。基础电信领域具有明显的规模经济性,这也意味着进入基础电信领域,往往有较高的资本门槛;对于资本有限的中小企业而言,存在一定的进入障碍。但是,随着信息技术的进步,出现了极为丰富多彩的增值电信服务,进入的技术门槛也显著降低,这是对中小企业有很强吸引力的投资领域。
摘自《福建日报》
2001、9、24
 
         相关文章

·

 
 
  关于本站 | 友情站点 | 联系方式 | 版权声明 | 电工技术服务与支持中心
Copyright© 2005-2006 Dg8.Com.CN ,All Rights Reserved
电工网 电工吧 电子吧